贵州省游泳运动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教练员)公益培训预报名的通知
- 来源
- 贵州省游泳协会
- 作者
- 贵州省游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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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5/05/29
贵州省游泳运动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初级社会体育指导
(游泳教练员)公益培训预报名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体育局《关于推进全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游泳课进中小学培养师资力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第二季度组织1期、第三季度组织2期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教练员)公益培训。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鉴定单位
培训单位:贵州省游泳运动发展中心
鉴定单位:贵州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时间
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教材最新版。
四、参加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培训学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游泳事业,并符合专业基本资格的本省从业人员;
(二)年龄满18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四)具备两种及以上泳姿技术,100米速度游(其中必须包括50米蛙泳,另外50米可选择仰泳、爬泳或蝶泳):男子2分05秒内,女子2分30秒内,以及基本的教学能力;
五、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根据各市(州)报名人数确定,具体另行通知。
六、颁发证书
经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方可参加贵州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实操及理论考核),合格后,将获得由国家体育总局核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参加第二季度培训的学员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名;参加第三季度培训的学员须于2023年7月15日前报名。
(二)报名方式
参加报名人员填写《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教练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由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或各地方游泳协会统一汇总加盖公章,将电子版报名表及扫描件发至gzsyyzxxjk@126.com邮箱。
(三)报到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核查,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2.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3.近期蓝底免冠小2寸证件电子版照片,文件大小30kb-100kb之间,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
八、费用
(一)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为公益性培训,费用由我中心承担(包括培训费、教材费、器材费、场地费)。
(二)培训期间交通费、食宿费学员自理。
九、相关要求
(一)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每班控制在60人,报满截止,培训班为期4天。请培训学员自带游泳衣、裤、帽、镜,并按时参加各项培训及考核。
(二)培训合格学员须签订培训协议(附件2),在所属地履行免费服务累计不少于20个课时的公益实践。
(三)培训合格学员名单将以书面通知下发至所属地体育部门,所属地体育部门需明确1名同志,监督落实合格的学员履行免费公益课实践。
(四)请各市(州)体育部门、游泳协会分别于5月15日之前将第二季度和7月15日之前将第三季度参加培训的学员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十、联系方式
省游泳中心训竞科联系人:黄冬冬、戴祥生,联系电话: 0851—85625579
附件:1.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教练员)培训班报名表.docx
贵州省游泳运动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2日